一、学校全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新站校区: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淮海大道300号(邮编:230011)
经开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158号(邮编:230601)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共招45个专业4400人。
备注:
1.①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专业,该专业学生享受一学年专业奖学金(3500元/学年)。
2.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凡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请于2023年4月17-18日登录我校官网首页,进入“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提交审核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件。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材料真实性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审核通过经公示后,予以免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逾期按放弃免试资格处理。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健康素质、专业认识等内容。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总分3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
3.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总分150分;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线下笔试的形式,总分为150分,时长30分钟。职业技能测评考核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相关技能的掌握程度。
各专业职业适应性大纲和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https://www.cua.edu.cn/)。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备注:校考地点设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站校区,考场信息见考生校考准考证。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1日上午12点前通过网络支付方式缴纳测试费120元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线下校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交费方式详见我校官网(https://www.cua.edu.cn/)。校考测试费用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统一发布,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校考测试结果,如有疑问可于测试结果发布之日起3日内拨打0551-62516137进行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录取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学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30%。
中职毕业生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30%。
针对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300分满分计入。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则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等级)依次录取。
2.中职毕业生: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专业能力成绩、技术技能成绩,专业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能力成绩相同则看技术技能成绩。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月25日16:00前登录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考试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照片,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址:
https://www.cua.edu.cn/)。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2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3年5月16日—1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1.护理专业要求考生女生不低于158cm,男生不低于165cm;身体匀称,五官端正,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走路无明显内外八字,无肢体残疾;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斜视;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等四个专业要求考生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视力无高度近视,无口吃、听力受限、色盲、色弱、跛脚、精神疾病、心脏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等。
3.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无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等),符合餐饮业从业健康要求。
4.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等三个专业要求无口吃、精神疾病、心脏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等。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收费。
1.学费: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艺术类、理科专业3900元/生·学年。(皖价费〔2006〕240号)
2.住宿费: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教计〔2006〕15号)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我校招生网或短信平台发布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52030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cua.edu.cn。